【妻子的欲望】专题讨论帖——拒绝灌水

  自从流域风大大的《妻子的欲望》发表后,引起了论坛里热烈的讨论。大家
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发表了很有睿智的看法,但多散落在各个帖子
里。若随时间推移而逐渐下沉,殊为可惜。不知大家是否有兴趣把自己的帖子和
自己认为有深度的帖子转到这里。如果这事办成了,我想,对新时代的婚姻道德
建设是大有好处的。毕竟,在现实生活中,为了和谐,很多话不能讲或不能讲得
深。我们SIS,我个人最大的感受就是没有太大的顾忌,感受很真实。当然,
为了不要给SIS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少谈或不谈政治,大家看可以吗?

  抛砖引玉,个人觉得现阶段对《妻》文的解读,与tyen兄的一个案例很
有关联。我想分析清这个案例,对我们理解《妻》文是有帮助的。

  tyen兄在【可怜的可爱的无辜的嫣——再论】的回复中说到:「前几天
搜狐报道了一个案例,国内一个女人被强奸了,还被录像。但是该歹徒性爱手法
很高。受害人高潮迭起。后来女子报案了,但是法院在观看了搜缴录像以后不予
立案,理由是……录像显示女人有高潮……呵呵,冷笑话吧?这个和嫣的遭遇何
其相似。有高潮就不是强奸了?」(tyen兄,未得您允许,擅自转载,这里
先道歉了)
评论(20)



不知道开这种贴是否是作者的专有权力?如果是,版主告知下,我删掉这个帖子。如果不是,我想对作者也是有好处的。



小S1988的帖子,我帮你呼吁一下!有对这篇文章感兴趣的朋友,请驻足几分钟,和楼主交流一下看法。

原文章我没看过,1988把链接给出来好吗?这样也方便大家和你交流。

搜狐报道的案例我第一次听到,竟然有这样的事吗,那法院也太冷了吧,不是冷笑话,是冷酷。

红心!等你给链接!

[ 本帖最后由 轻云 于 2011-1-27 19:12 编辑 ]



这篇文章我有到第18章,但以后我找不到了,有谁能够提供后面的文章呢?



我只知道女人都有被强奸的性幻想 也行你在和你老婆做爱的时候她正在幻想被一个今天刚见到的民工搞呢



本人很好奇,真有这样的案例,那人也太强了吧



建议SIS 版规中明确一条!

像是这样的讨论帖,但凡论坛有的资源可以把链接发出来! 只有拜读后才可发表看法。  不然没看过的人在这里讨论其实就是灌水。

如果讨论或者是推荐的书籍本站没有的,可以发表在转帖区,这样也算是丰富论坛的资源。

早听说妻子的欲望很火,可惜一直没机会拜读! 如果可以,建议楼主以跟帖的形式把全文链接发表出来!  也以便于新手查看再来讨论,你说呢?

其实中国的法律有很多盲点,强奸如果女人出现高潮就不算强奸,那么可谓是强奸无罪了! 高潮只是一种生理反应。 

就算一个丑女给我们任何人口交,难道你能让自己不射?道理是一样的。

这样的制度不知道是国家的悲哀还是女人的不幸。

[ 本帖最后由 李月仙 于 2011-1-28 02:16 编辑 ]



流大的大作《妻子的欲望》写得不错,特别是主人公的心理描写。但是说实话,我很不喜欢。
有人可能要拍砖了,不喜欢干嘛发帖?
因为看得太郁闷了...不得不找个帖子发泄下
有几点很不舒服的地方:1.男主粘乎乎的性格和行事方式弄得人很郁闷。
2.肉戏太淡化了,特别描写男主毫无快感的射精,我都觉得恶心。
3.故事发展和阅读心态的违和。开始被妻子的欲望吸引进来的时候,我就是想看文中妻子出轨过程和心态的变化,但是故事的发展渐渐偏离,男主的心理占了大量的笔墨,阅读这些描写段落时让我真是很煎熬。想象这个场景:本想偷窥到香艳的美女,却看到一个痛苦中病人。
所以,我现在是放弃追了。倒是对流大的《陈皮皮》入了迷,语言幽默,风格清新。确实适合解闷~



引用:
原帖由 student1988 于 2011-1-27 15:34 发表
  自从流域风大大的《妻子的欲望》发表后,引起了论坛里热烈的讨论。大家
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发表了很有睿智的看法,但多散落在各个帖子
里。若随时间推移而逐渐下沉,殊为可惜。不知大家是否有兴趣 ...
欢迎讨论呀,我找来了原文链接,有图片的报道.实际情况是否如此我们也不知,但是报道是这样的.链接发不上来~~
我复制过来吧~
西南某市32岁的少妇曼丽(化名),深夜回家途中,被歹徒强生(化名)挟持,带至房中。发生关系前,强生准备好摄像机,对准床上,并启动摄录。强生是个性爱高手,爬上床后,施展十八般性艺撩拨、挑逗裸体在床的曼丽。开始曼丽强行忍住,像木偶一般没有什么反应,以表示自己无声的抗议。但是在强生不断的戏弄下,渐渐的生理反应一点一点不由自主的产生......随着反应的叠加,曼丽体内潜藏的性欲慢慢被情不自禁地激发并升腾起来。

  事后,曼丽回到家中,倍感屈辱。向警方报案。侦查机关破案后,向当事双方作了详细的调查取证,并调取了现场匕首、强生录制的视频资料等证据。以涉嫌强奸罪向检察机关提请对强生逮捕。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检察机关在审查相关证据后,竟然认为,录像中没有强生持刀威胁的内容(估计是事后被删除),根据曼丽的行为表现和动情的语言,也难以认定强生是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强奸证据不足,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这事怎么说的?这个强奸犯也太狡猾了吧?这要是不能立案追究责任,那不是白强奸了?那个强奸犯小强和这个女的,都爽,都没有痛苦都快活过了,那曼丽的老公不该跳河啊?这让他该怎么是好?这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应该定强生的强奸罪,进行依法逮捕,才对曼丽的老公公平,否则这要让他怎么活下去?


  最重要的是,这种情况下的性高潮根本不是曼丽本来的意愿,她本来是下班回家陪自己老公,不是陪这个强奸犯强生的,出现在强生的床上就是不正常,警方怎么能仅评强生的录像就判定强生不存在强奸行为呢?如果这种被性高潮下的性行为就不能作为强奸的证据,那不是给那些性爱高手提供错误的信息?


  如果他们效仿,那深夜下班的单身女子安全不是堪忧,被这些歹徒用匕首掳去,他们不会故技重施?如果他们施展他们的性爱绝技,那这些良家妇女难到就白受侮辱,没处申冤?记得在我国新中国成立后,那时候只要违背妇女意愿,接触到妇女肉体性器官,就定罪强奸的,为什么现在从强奸犯家里搜出性爱视频,要评女方性爱时的表现和语言呢?

这不要说是性爱高手了,这就是普通迷药,或者说白了就是那种春药都能达到这种效果,这怎么能仅凭视频上的表现来定罪呢?现在那些毒品春药什么的,并不是罕见之物,如果那些可恶的强奸犯,都给单身女性灌下迷药,再拍下视频,这不是让她们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这样的被动性高潮绝对不能成为强奸证据不足的借口。警察立案调查讲究的是证据,嫌疑犯提供的性爱视频只能是证据之一,不能成为唯一的或者主要的证据,办案警察更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去理智的判断,不能冤枉了一个好人,更不能让那些混蛋逍遥法外,害了更多人。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起案件中被强奸少妇被性高潮就是强奸证据不足,不予批准立案,是检察院的失误。这样一判案,虽然说影响不会有南京彭宇案那样深远重大,但是负面影响也不会小的。这首先就是对那被强奸的曼丽是一个打击,她的丈夫更是悲情。报案是需要勇气的,没有能将凶手绳之以法,还要受世人莫名的眼光,这是很残忍的,这有可能都会直接影响到她将来的幸福。对社会方面来说,这又是一个错误信号,这会引发悲剧。



原文照片我也转过来,是非曲直自有公论我就不在累述了.我只想说,男人和女人不同之处在于生理上的弱势,我曾经看过一部越战题材的美国电影.一个美军女士兵被俘.几个南越士兵轮奸了她.她当然是激烈反抗的.一个士兵用枪抵住她的头,一个士兵进入的瞬间那女兵头瞬间扬起,之后就停止了挣扎.最后完事后她被爆头了~~~如果根据进入后女兵的表现,呵呵~~她也是通奸~






归根结底还是流大留了太多伏笔呀,至少现在我们关于嫣的心理活动还都是仅靠着断断续续的几句话和行为动作来揣测.可以说我们和梁一样迷茫着嫣的态度.嫣的心理隐藏在迷雾中,流大的笔锋只要转动一下,这个人物就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呵呵,不得不服气这个"妖人"的厉害呀!

不过我内心里衷心的希望着嫣不是一个人尽可夫的荡妇.那样就我自己而言,这个小说就失去了吸引力.变得和其他YY手枪文没什么特殊之处了.只是一个月甚至不到的时间,我无法信服一个热爱着家庭和丈夫的女人会有如此巨大的改变.首先她不缺钱,其次她的丈夫性能力不弱(只是呆板了些),最主要的,他们有深厚的感情基础,而且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这样的情况下,什么样的阴茎也无法直通心灵.张爱玲的年代没有电动自慰器,但是应该有角先生.不知道角先生能否直通她的心灵导致她爱上角先生?当然角先生和大活人不一样,我的例子也许偏颇.大活人如佟会甜言蜜语.但是没有强大的感情基础.同样是站不住脚的.她的"通往女人心灵的是阴道"有一定道理也颇为偏颇.相爱的人通过性爱强化加深爱情.而没有性的爱情如镜花水月.但是根本没有感情甚至有恨的一对男女短时间内通过性交女人爱上男人的几率有多大?不知道有没有统计.我知道曾经有美国的报道,一个女律师爱上了强奸她的男人.被奉为传奇色彩争相报道.可见概率之低.不然不会称为传奇了.只要被强奸了被进入了就会爱上这个男人?也许会有微妙的感觉也许会有心灵上的烙印,但绝对不是爱情!不然的话娜处女身就是给的佟,和佟的时间更久,怎么不见她爱上佟?怎么似乎恨佟不死?当然她的恨也许是做戏给言看.但至少没有爱~~所以我坚持认为嫣对佟没有爱,也许有一点迷失吧,毕竟她不知道自己被迷奸.而佟始终以一个多情种子痴情人的嘴脸出现.这样加上肉体上的征服,难免会在心灵上引起波澜~~所以说我对言关于视频和迷奸的守口如瓶深表遗憾和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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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我在另一个帖子里的回复,我粘贴过来的.其实按流大在一个帖子里的回复的说法:"无论如何,到了这个地步对于这个女人来说都是悲剧了"原话大概是这样吧.这个我很同意,一个小女人与世无争的,只是认识了一个同样漂亮的女邻居,参加了一个小小的生日派对.生活就天翻地覆了.这当然是悲剧,大悲剧.但是显然她是受害者,我很郁闷于很多书友为什么忽视娜对言坦白的那句话:"是我软硬兼施胁迫她保持和那个男人通奸"这句话难道不能够说明嫣的被胁迫?我们很多人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苛求一个小女人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不自杀,为什么不拿起菜刀拼命~~~和认为被强奸的女子有性高潮就不是强奸何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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