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林野史》
《株林野史》,为话本小说,未署撰者,旧抄本,无序跋题署,共四册。石印本。现藏于南京图书馆。半叶十四行,每行约三十二字,有图像二幅。目录叶题“艳情小说株林野史”,扉叶上写道:“此书得于内庭秘本,刊印非易,同世幸勿翻刻”。
上海小说社排印本,作六卷十六回。题“痴道人编辑”。
本书取名“株林”,是来自《诗经?陈风?株林》,诗云:“胡为乎株林,从夏南?匪适株林,从夏南,驾我乘马,说于株野。乘我乘驹,朝食于株。”朱熹注云:“赋也。株林,夏氏邑也。夏南,征舒字也。灵公淫于夏征舒之母,朝夕而往夏氏之邑”,故其民相与语曰:“君胡为乎株林乎,曰从夏南耳。然则非适株林也,特以从夏南故耳。盖淫乎夏姬,不可言也,故以从其子言之”。大意是说:陈灵公经常在夏姬的宅院株林里与她幽会,在株林留宿,早晨就在株林吃饭,老百姓都知道这些事,明白陈灵公不是为游览株林,是为了与夏姬幽会,老百姓不好直说,用夏姬的儿子夏南的名字代表夏姬,《株林野史》在第五回采入此诗。
《株林野史》的女主人公是春秋时代的“乱国淫女”夏姬,书中所记的故事,出自《春秋》、《左传》、《国语》,如《左传》宣九年称:“陈灵公(名平国)与孔宁、仪行父过于夏姬。”十年,《春秋》云:“陈夏征舒(夏姬子)弑其君平国”。《左传》曰:“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饮酒于夏氏。公谓行文曰:征舒似汝。对曰:亦似君。征舒病之。公出,自其厩射而杀之。”《楚语》云:“昔陈公子夏为御叔,娶于郑穆公女,生子南。子南之母乱陈而亡之。”说的都是陈灵公、孔宁、仪行父都与夏姬有染,有一次在夏姬家饮酒,陈灵公对仪行父说,征舒(夏姬的儿子)长得象你。”仪行父回答说:“也长得象你。”征舒听了很不舒服,等陈灵公出来后征舒把他杀死了。在史书记载和民间传说的基础上,有关夏姬的故事越来越丰富,在明代《列国志传》、《新列国志》,乃至清代的《东周列国志》等小说中都有比较详细的记载和铺排,《株林野史》以夏姬的淫乱生活为主要内容,在吸取《东周列国志》第五十二回“陈灵公袒服戏朝”,第五十三回“楚庄王纳谏复陈”、第五十七回“娶夏姬巫臣逃晋”等故事的基础上,注入了许多粗俗的描写,着意铺排淫乱的场面而成此书。
《株林野史》版本并不少,但经几次被禁,流传下来的已很少了,现代小说家钱杏村《小说三谈》中提道:“数年来,曾注意于此书之防求,结果殊令人失望。”钱杏村先生曾得一本,封面虽是《株林野史》,里面却是《绣榻野史》。后又同时得《绣榻野史》及《株林野史》,而《株林野史》仍是《绣榻野史》,《绣榻野史》又是《蜃楼志》,钱先生由此推断:“《蜃楼》或即是《株林》,后人因《株林》是禁书,故冠以《蜃楼》之名,以欺掩蔽。……惟在获得原本之前,此种假定,余仍不敢以为可靠。”
《株林野史》在清嘉庆十五年六月被禁,其时御史伯依保奏禁小说之中,就有《株林野史》,与这部小说同时被禁的,还有《灯草和尚》、《如意君传》、《浓情快史》、《肉蒲团》、奏书说这些小说专门描写“秽亵不端之事”。清同治七年丁日昌禁书目也将此书列入被禁书目之中。
《株林野史》讲叙的故事发生在春秋列国时期,作品强调那时“各国善政事最少,淫风偏多”。道德对人们的约束力较小,为小说中发生的一切提供了一个时代的背景。
郑国穆公生有一女,名叫素娥,穆公对她百般珍爱,等素娥长到十五岁时,已是一个美艳无比的姑娘,身材窈窕,风流异常,蛾眉凤眼,杏脸桃腮,有骊姬、息妫之容貌,更兼妲己、文姜之妖淫,她倾国倾城的容貌已为人传颂,只因婚姻未就,所以暂时留守在香闺房中,素娥身边有两个丫环,一个名叫荷花,另一个名叫菊英。
虽暂时未成就婚配,但素娥已开始动摇春心,一日夏夜,她梦见神人普化真人教她以一种“与人交媾曲尽其欢又能采阳补阴,却老还少”的“素女采战之法”。此后,更是急于贪图其中风采。
陈国大夫夏御叔慕素娥的美貌,派泄治、孔宁来求聘,郑穆公答应了此桩婚事,但却决定要等三年以后再完婚。
素娥听说还要等三年,极为失望,郁郁不乐,日渐按捺不住躁动不宁的春心,急欲实践梦中所学的所谓“素女采战之法”,既疏导积欲,享受极乐,又能采阳补阴,使自己永葆年青美貌,竟然与叔兄子蛮勾达成奸,并且怂恿婢女荷花一起与子蛮淫乐,子蛮果然经不住两个女人的纠缠,抵抗不了她们的采阳补阴的采战之法,不久竟呜乎哀哉。素娥有此经历,益发显得风情万种。
待到素娥十八岁时,就如约嫁给了夏御叔,从此改名叫作夏姬。过了两年,夏姬生下一个儿子,取名为征舒,字子南。
夏御叔与夏姬夜夜欢淫,也渐渐敌不过她的“采战之法”,竟枯槁而死,临死时,夏御叔托自己的朋友孔宁照看自己的儿子,孔宁其实早已垂涎夏姬的美色,竟在夏御叔尸骨未寒之际,乘办丧事之机,先用珠宝买通夏姬陪嫁过来的荷花,继而与夏姬勾搭成奸。丧事刚办完,为更方便地与夏姬往来,将夏姬的儿子征舒领去从师,夏姬退归自己的邑地株林,孔宁就常到株林去与夏姬幽会,放肆地贪欢。
有一天,孔宁得意之际,将他与夏姬成奸之事告诉了自己的同僚仪行父。说得仪行父心痒难耐,急欲一品夏姬的绝色和万种风情,于是学着孔宁,也是先以厚币结交荷花,派她约夏姬与他私会。遂了自己的心愿。于是,夏姬有了两个奸夫,两相比较,仪行父相貌伟丰。又以春药媚夏姬,所以夏姬更爱与仪从父往来,逐渐冷落了孔宁,孔宁心怀忌妒,于是设计让自己的国君陈灵公出马,也来与夏姬宿奸。孔宁之所以让自己的国君加入进来,是有自己的打算的,他认为,陈灵公有狐臭,夏姬肯定不会喜欢他,而仪行父见自己的国君插了进来,也一定不便放肆地与夏姬往来,这样,夏姬就会给自己更多的机会,而且,他认为,为国君物设一个美女,让他享乐,也定会博得国君的欢心。所以,第二天散朝后,陈灵公问及孔宁、仪从父二人有关夏姬的事时,孔宁回答道:“譬如君有味,臣先尝之,若尝而不美,不敢荐于君也。”言下之意是:我俩已体会过夏姬的风情,非常美妙,要是其中没有什么乐趣,我们敢把她推荐给国君您吗?这样,陈灵公也得交夏姬,果然觉得趣味盎然,竟把自己以前三宫六院嫔妃,看得比粪土都不如,于是常常在夏姬的宅院株林处流连,夜晚就在那留宿,早晨就在那儿吃饭,《诗经?陈风?株林》写的就是这件事。不仅如此,为提高感官刺激的强度,追求变态和极端的感官满足,陈灵公竟不顾君臣之义,约孔宁、仪从父和自己一道,与夏姬作连床大会。进行荒唐的集体淫乱。陈灵公还恬不知耻地告诉夏姬:“惟愿与卿常常相见,此情不施,其他任卿所为,不汝禁也。”即是说,夏姬你爱跟谁来往就跟谁来往,我陈灵公不会禁止你的,只要你能让我常常与你相见就行了。如此大度,无非表明陈灵公心醉神迷到了毫无廉耻的地步了。君臣共交夏姬的丑闻,不久就四处风传,陈国的忠直大臣泄治闻知此事,极力劝谏陈灵公不可“失君臣之敬,无男女之别”。这种忠言,不仅陈灵公听不顺耳,而且直接威胁到了孔宁、仪从父的地位。孔宁、仪从父就合谋雇刺客将泄治刺死。此后,君臣三人不时同往株林,竟习以为常。
转眼间,夏姬之子征舒已年满十八。他生得身材雄伟,力大无比,尤其善射,陈灵公为了博得夏姬的欢心,任命他为司马,执掌兵仗。
有一天,陈灵公又与孔宁、仪从父同游株林,在夏姬家中摆开酒席,席间,陈灵公调侃仪从父,说:“征舒身材魁伟,长得也有些像你,莫非是你生的?”言下之意是,仪从父你早在征舒未出世之前,在夏姬丈夫夏御叔未死之前,就已与夏姬有染。孔宁从一旁插口道:“主公与仪从父年纪都还小了,生不出征舒这么大的孩子。征舒他老子多得很,夏大夫都记不清了。”说完三人拍掌大笑不止。征舒在一边听到这一席话,既羞又怒,按捺不住,即领兵围住夏府,陈灵公慌不择路,想从东边马厩那逃走,被征舒一箭射死,孔宁、仪从父从西边逃走,奔入了楚国,征舒既杀国君,乃拥兵入城,自立子午为君,即陈成公。楚王在孔宁、仪从父的鼓励下,兵围株林,将征舒捉拿后,车裂而死,又将夏姬许配给了连尹襄老。而孔宁、仪从父回到陈国后,先后见到了夏征舒、陈灵公的鬼魂,发疯而死。
连尹襄老娶夏姬才一年,外出征战战死。他的儿子则早■又与夏姬通奸。夏姬想以迎接丈夫襄老尸体的名义,乘机回到自己的生身之地郑国,而楚国屈巫早就贪恋夏姬之色,向夏姬的父亲郑穆公求婚,郑穆公同意了这桩婚事,于是两人在馆舍成亲。婚后,逃到了当时楚的敌国晋国。屈巫在晋国被封官为大夫,改名叫巫臣,夏姬也改名叫芸香。此时,在株林失散的贴身丫环荷花寻来,与芸香一起作了巫臣的妻妾,从此,芸香、荷花以姊妹相称与巫臣一起,淫乐不已。栾书的妻子是晋公主,听芸香谈到巫臣行房事的手段,赞叹不已,“说的个公主下面淫水直流”,因向芸香耳边低声说道:“听姐姐之事,使我心神俱乱,何时将小妹提拔提拔,让他与小妹会合一次。”主动提出要与芸香的丈夫通奸,于是二人定计,让芸香勾引公主的丈夫栾书,然后让栾书主动向巫臣提出易内交欢,于是两家,交换妻子丈夫,进行淫乐。公主住在巫臣家,芸香住在栾书家,事情终于泄露出去,晋君见自家女儿出此丑闻,大怒,发兵杀栾书、巫臣,并欲杀死芸香,紧急之际,忽一阵风沙吹来,芸香等不知所终,实为浪游神搭救而去。总体地说,这部小说以宣扬女人是祸水的观念为统领情节的内在线索,加以荒诞无稽的所谓采阳补阴的“采战之法”的渲染,点缀一些群体淫乱的场面描写,相互换妻取乐的情节,大肆渲染、铺排淫秽场面和细节,以性事描写为主,其主题、情节设置,描写手段及语言运用,与同类小说相比,毫无特别超越前人固定路数之处,是一部没有生命力的作品。
夏姬的故事渊源流长,在历史记载和民间传说的基础上,逐渐成为敷衍淫女乱国的典型题材,《株林野史》承续了这种处理题材的方式。实际上不过是在正统观的幌子下,通过性事描写,表现低级粗俗的趣味,以招徕读者而已,这与明清淫秽小说将封建正统观点与市民低级趣味拼凑在一起没有什么两样。
自然,《株林野史》这部小说,在客观上暴露了统治阶级的荒淫无耻,陈灵公、孔宁、仪从父,君臣三人,同交夏姬,他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纷纷拿出夏姬赠给他们的衣服,作为炫耀自己艳遇的资本,陈灵公虽为一个小国的国君,但自然也有三宫六院,但一般的感官刺激已激不起他的多大兴趣,于是竟让三男一女,进行连床大会,荒淫到了极点。陈灵公允许夏姬随自己的意愿,与男人交往,表明他与夏姬的关系,纯属肉体关系,私毫不带一点情感成份,而陈灵公等君臣三人,以夏姬的乱交为笑料,相互取笑,更表明了他们鲜廉寡耻到了何等的地步,屈巫的形象,还暴露了统治者的伪善本质,他一面以“女人祸水”之说力劝楚庄王不要娶夏姬,一面又急冲冲向夏姬之父求婚,最后为与夏姬在一起,背叛了自己的国家,这充分表明,女人祸水之说及封建的道德说教,在统治阶级那里,都不过是用来约束别人,打扮自己,从而达到满足私欲的工具。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作品对陈灵公等一系列丑恶的形象,对夏姬的荒淫生活,是持批判态度的,对夏姬之子征舒不堪忍受羞辱而杀死陈灵公,也流露出了同情,整部作品的倾向性还是让人能够接受的,但公正地说,暴露黑暗,表现自己的批判倾向,并非是这部作品的主导旨趣。相反,一面对淫秽的场面和细节津津乐道,一面又用“万恶淫为首”的说教遮遮掩掩,只能让人感到写此书者的虚伪和做作。“女人祸水”是整个作品结构情节的核心。作品中人物的命运、事件的逆转,都力图表明这一观念。“女人祸水”虽在我国早已有之,但宋儒将它发展到了极致,因此明清的文人深受其影响,《株林野史》通过与夏姬有染的各色人等的悲惨结局,表明女人不仅能亡人性命,而且也能亡国,陈灵公就是因她,致使陈国大乱,自己也不得善终,作品在第八回,通过屈巫之口,较集中地表现了“女人祸水”的观念,屈巫在力劝楚庄王勿娶夏姬时曾说:“此妇乃天地间不祥之物,据吾所知者言之,子蛮为伊人而死,陈候为伊人而被弑,泄治为伊人而遇害,陈国大乱,皆此人所致也。不祥莫大焉。”对这种把一切罪过都推到女人身上的观念,鲁迅曾作过深入的批判。
小说渲染的另一个重点,是所谓“采战之法”,采战之法,指为了长生不老而采取的性行为技巧,源于道教,其理论基础是阴阳学说,具有神秘主义色彩,它强调了性行为的养身功能,而在明清时期的小说中,所谓采战之法愈来愈强调对性对象的榨取以补自己的阴(阳)气,小说中夏姬早年梦中习得采战之法,将夏御叔等人折磨而死,渲染了它的神秘和恐怖,夏姬到了半老之际,容颜仍如同二八女子,就得益于她善于在性行为中“采阳补阴”,这一方面强化了情节的离奇色彩,另一方面也使夏姬显得更为险恶,为“女人祸水”说添加了份量,当然,更重要的是为性事描写增加点趣味。明清小说渲染“采战之法”,又往往与春药的使用相关联,仪从父之所以赢得夏姬的特别的欢心,就与他用春药媚夏姬有关,这些性事描写中的点缀,是为淫秽描写服务的。
小说结尾,芸香(夏姬)等三人,被浪游神从危险之中救起,并不能说明作品有肯定情欲的倾向,这种结尾的方式,是明清小说常用的熟套,有些作品用这种浪漫手法寄托自己的理想,而《株林野史》只是为了用读者习惯了的套路草草收场而已。与此相同的,作品在结构、语言上也无特别之处,文笔粗劣,格调低下,即使清朝不禁毁之,也无法凭借其生命力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