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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有董卓色,儿比吕布勇

                                  北京大兴灭门案主犯当庭认罪 请求法官判其速死

新闻的主要内容是2009年11月23日,北京大兴男子李磊因为家庭积怨,持刀杀死了自己的父母、妹妹、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在庭审中,他当庭认罪,并请求法官判其速死。
核心提示:2009年11月23日,北京大兴男子李磊因为家庭积怨,持刀杀死了自己的父母、妹妹、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今天上午,李磊因涉嫌杀死父母、妹妹、妻子、两个儿子,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在庭审中,他当庭认罪,并请求法官判其速死。
同时我看到热门跟帖的第一条是这么说的:“
据说事情是这样的:李磊为人仗义、聪明、宽厚、朋友众多,很会挣钱,家里因拆迁款补偿也十分殷实。但其爱人原本是个小姐,婚后竟与其父有乱-伦-奸-情。并且他的两个孩子中起码有一个是他父亲和他老婆乱-伦生的。这件事全家都知道,也没有办法,他母亲和妹妹竟都劝其息事宁人,家丑不可外扬。李磊本打算报警,但觉得如果报了警,自己也会变成所有人的笑柄。面对这个畸形的家庭,他内心也逐渐畸形,而且这种事情也无法得到别人的帮助支持,最后就走上了自毁的道路。(是一个公安系统的哥们说的。且案发后第三天北京晨报也有暗示性的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这个案件曾经轰动了北京,所有媒体都在跟踪报道,但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同一时间,所有媒体都不做声了,就是因为此案件太过特殊,不得不停止报道。)

北京晚报8月12日报道 今天上午,大兴首起灭门案主犯李磊,因涉嫌杀死父母、妹妹、妻子、两个儿子,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在庭审中,李磊当庭认罪,并请求法官判其速死。
回忆作案经过表情很镇定
上午10时,李磊被两名法警押进法庭,他穿着运动短裤、黄色马甲,腰微弯,脸微胖,脸色略有些发白。
在回答公诉人的提问时,李磊声音洪亮,能看出他想让自己显得镇定些。
公诉人:“作案当天你什么时候回的家?”
李磊:“晚上10点左右从饭店开车回的家。”
“你回的这个家是谁的房产?”
“我父亲的,我和我爱人有一个房间。”
“你回家就睡觉了吗?还见谁了?”
“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个小时,父母都睡了,我妹妹还没睡,在玩电脑。”
“然后呢?”
“我在屋里和我妻子王美玲吵了几句,就拿刀扎了她几刀。”
“刀有多长,什么时候买的,买刀有什么目的?”
“2008年就买了,当时看着刀好玩,就买下了,没什么目的。那把刀有30厘米长,是单刃的。买下刀后,我就随身携带。”(注:李磊在此前供述中曾声称他早就想杀家人,所以在2008年就买了刀)
“你扎了王美玲后,她有喊叫吗?”
“她倒在地上了,没有喊叫。”
“然后呢?”
“我又去我妹妹房间把她扎了。”
“扎你妹妹前有过语言交流吗,扎了后她是什么状况?”
“我进去没说话,就过去直接扎了她,她就倒在地上了。然后我就回到了自己房间。”
“然后呢?”
“我关了灯,但有人过来敲我的房门,因为家里也就父母了,我猜是父亲。于是,我从床上起来,过去开了门,就用刀抹了我父亲的脖子。”
“你父亲喊叫没有?”
“也没有。”
“然后呢?”
“我在客厅呆了10分钟左右,我母亲从卧室出来了,我也在她脖子上扎了一刀,我母亲也没有叫喊。”
“然后你又做了什么?”
“我坐客厅抽烟,天快亮的时候,我把我两个孩子又给扎了。”
“你在扎孩子的时候,他们有没有喊叫、哭闹?”
“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时,李磊抬起双手抹了把脸,他的眼圈第一次红了)
“你为什么要扎死孩子?”
“想不起来了。”
“你为什么要杀家人?”
“就是觉得有些压抑。”
此后,李磊对公诉人所提的一些关于作案细节以及其作案动机的问题,大多以想不起来了、记不清了来回答。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正方观点

什么事也不做,在这样的环境下疯掉或自杀。

反方观点

和文中的李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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