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现场分析应该是他杀,一自杀时枪一定是贴在头部,弹空周围会有大面积烧焦的地方,这个没有,二开枪时手会用力的握下枪,所以死后枪应该在手里或身体旁边,这个是在不远处,三左手的血迹应该是子弹贯穿后血液飞溅到手上的
推理结果:由于他的贪腐造成了大量的亏空,想用两个姨太太的资产进行平帐,两个人中的一个不干,在争吵以后趁他不注意在一定的距离外开枪射杀了他,当时他应该是坐着的,争吵以后他应该是准备写东西,这个从左手上的血可以说明,凶手站在侧面,拿枪射击.凶手应该是2个姨太太中的一个,因为要是雇人当场会有第三者,死者会加以小心.应该从那两个人经历着手调查,谁有过射击的训练或经历着即为凶手
点评:其实嫌疑范围应该很广的,作为贪腐没有是一个人能完成的,应该还有同伙,杀人灭口也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