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明确提出,六种情形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其中包括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这几年不时的听到各种“裸官”“跑官”的传言,报道的基本都是某某裸官贪污受贿多少多少,在外跑的时候被抓获。可是还有更多的是没有被抓获的人物~
贪官的堕落,以及他们为外逃所作的种种准备,更是不可能真的人不知鬼不觉。与其说是早有准备的贪官们骗过了没有准备的有关方面,不如说是有关方面的没有准备给贪官们的早有准备提供了可趁之机。《干部条例》的颁发与其说是更严格的规定,还不如说是亡羊补牢。只有在根源上断绝贪污腐败的念头,才能有效的遏制裸官的敛财行为,只有官员及其家属财产透明化的措施公开,才能杜绝贪官的侥幸心理。